西南大学招聘跨岗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2 22:20:11 已阅读: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跨岗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跨岗辅导员,是指既接受辅导员应聘考核,同时也接受专业教师应聘考核,双考核合格后,入职即作为专职辅导员先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年,两年后经辅导员工作考核合格可转入专任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1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
3.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潜心育人,甘于奉献;
4.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综合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5.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岗位(讲师)选聘条件;
6. 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条件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国(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四)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担任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2. 担任校团学组织部门副职及以上学生骨干,或院(系)团学组织部门正职及以上学生骨干;
3. 担任注册社团的正副负责人;
4. 在高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资助中心、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等学生工作机构担任部门副职(学生兼职)及以上学生骨干;
5. 担任专兼职辅导员。
任职时间须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且连续1个学期。须提供由归口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教师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人员根据选聘条件准备材料并提交到相应学院。学院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成果信息等应聘材料真实性,根据岗位聘任条件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二)专任教师(讲师)岗位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二级党组织对应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2. 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考核。
3. 教学能力考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应聘人选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及学院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选进行面试考查。
(四)试用考察。学校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等情况,择优确定实习考察人选。
实习考察期间,学校对实习考察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心理健康测试及资格复审。
(五)公示签约
学校根据试用考察和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即组织体检、签约。
五、聘用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因个人联系方式有误而造成的结果,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张老师 023-68254265
党委学生工作部:唐老师023-68254226
2021年10月22日